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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珲春市区高清地图 ===
=== 珲春市资讯概况 ===
珲春交通:公路情况:有珲春到长春高速公路一条(G12珲乌高速公路),其中的吉林---珲春段森林极为茂密,夏季森林,湿地,田野交相辉映,景色堪比欧洲瑞士或北欧!珲春市境内共有国、省、县、乡公路46条,总里程687.147公里。其中珲春至图们国道1条,里程为28.646公里;圈河至省界省道1条,里程为170.001公里;珲春至大荒沟、大荒沟至汪清、珲春至长岭子、珲春至沙坨子、圈河至防川等县道5条,里程为102公里;乡道39条,里程为386.77公里。公路技术等级分别有一级公路9.986公里,二级公路170.55公里,三级公路107.9公里,四级公路374.081公里,等外公路24.9公里。目前已基本形成了连接全市、通往内地、通向国外的公路网络。国省干线公路和部分县乡公路均铺装了水泥路或沥青路面,可通行大型集装箱货车。桥涵最大设计荷载等级为汽车—20级,公路超限、超载标准执行国家统一标准,大件货物运输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许可。沿途密江隧道最高点6.6米,最宽点7.8米,密江收费站最高点12米,收费车道宽4.5米,便道宽2.5米,共宽7米。全市拥有豪华型大、中、小型客车340辆,城市出租车900辆,各类货运车辆1084辆。相继开通了珲春至朝鲜罗津、珲春至俄罗斯斯拉夫扬卡和至符拉迪沃斯托克等2条跨国客货运输线路;珲春至哈尔滨、沈阳、牡丹江、绥纷河、东宁等5条跨省客运线路;珲春至长春、蛟河、抚松、江原等4条跨地区客货运输线路;珲春至全州各县市7条跨县市客货运输线路;市内短途及公交等客货运输线路41条。2011年1月11日,珲春国际客运站正式开业迎客。珲春国际客运站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824平方米,总投资3,439万元。该站建设以标志性、超前性、功能性、文化性为定位,集旅客运输、行车服务、办公、商贸等功能于一体。站内设置了X光安检仪、LED电子显示屏、条形码验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航空式候车座椅等先进的现代化设备,设计发车位24个,联网微机售票窗口9个,日发送旅客能力10,000人次,是目前我市建成的第一座现代化国际客运站。该站投入运营后,营运车辆将达到248辆,班线59条,发车方向辐射全省各地、市、县、邻近省以及俄罗斯和朝鲜。
铁路情况:吉林至珲春高速铁路客运专线铁路已经开工,将于2013年竣工通车。吉林至珲春铁路客运专线西起吉林市,东至珲春市,途径吉林、蛟河、敦化、安图、延吉、图们和珲春等7个县市,全线设吉林、蛟河西、威虎岭北、敦化、大石头南、安图西、延吉西、图们北、珲春等9个车站。新建正线359公里,全线有桥梁106座87公里,隧道86座149公里,桥隧比占66%,投资估算416亿元,设计时速250公里。另外,这条客运专线建成后,珲春至长春的旅行时间将缩短至2.5小时,珲春至东宁铁路的前期工作已全面启动。珲春境内现已有铁路线总长78公里,其中图们至珲春64公里,珲春至俄罗斯边境14公里。通过珲春铁路口岸,中方的窄轨铁路可以直达俄罗斯的波谢特港。
海路情况:2011年6月8日早晨5时30分,随着“永合号”货轮在俄罗斯扎鲁比诺,港鸣笛起航驶向韩国釜山港,一条由中国、俄罗斯、韩国共同开发的珲春经俄罗斯扎鲁比诺至韩国釜山的陆海联运定期航线正式开通。“黄金水道”再添新军。珲春至俄罗斯扎鲁比诺至韩国釜山陆海联运航线是从珲春陆路至俄罗斯扎鲁比诺港转水运至韩国釜山港的集装箱货运航线,承担海上货物运输,全长约450海里,航行时间仅需40多小时。该航线开通后,将实现每周往返一个班次。具有运距短、时间省、成本低等优势。?
航空情况:珲春至延吉国际机场96公里,可直达北京、上海、沈阳、大连、烟台、广州、青岛、长春、首尔等地
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建设以长珲高速公路为主干,以两条市区公路为连接线,以三条口岸公路和一条环城公路为支线的对外快速通道;建设以省、县道为骨架,以乡镇公路为支点,辐射120个行政村的城乡公路网络。计划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19.8亿元,其中:长珲高速公路珲春段建设36.7公里;路网工程老龙口水库绕越线省道二级公路建设22公里、环城公路省道二级公路建设46公里、珲春至长岭子县道一级公路改造9.5公里、珲春至大荒沟县道三级公路建设58公里、春化至汪清复兴省道二级公路建设67公里;乡村三、四级水泥路建设209.5公里;马滴达至省界续建路面工程8公里。进一步提升公路等级,改善运输条件,为珲春及图们江区域发展提供交通保障。
珲春旅游:珲春市旅游资源丰富,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秀美的自然风光,独特的人文古迹。中、俄、朝三国交界和东北亚几何中心,这是珲春市旅游业发展最坚实与有利的基础条件。珲春依山面海,气候宜人,植物繁茂,江河纵横,山川锦绣,自然风光秀美独特。珲春市历史悠久,目前共发现历史遗址、墓群、城址、碑刻、古建筑址80余处,其中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7处。一、国内旅游线路,1、灵宝寺——敬信湿地——莲花湖——沙丘公园——一眼望三国一日游旅游线路,距珲春市区70公里的防川村是中、俄、朝三国交界的鼎足地带,登上由原军委副主席刘华清题词的“望海阁”极目远眺,三十华里外的日本海天水相连,碧海苍天隐约可见,近处中、俄、朝三国风光尽收眼底,真可谓“鸡鸣闻三国,犬吠惊三疆”。沿途有朝鲜族民俗村、圈河口岸及大桥、洋馆坪路堤、张鼓峰事件博物馆、莲花湖公园、沙丘公园、防川哨所、土字牌、龙山湖等旅游景点,您还可乘船游览图们江,一眼望三国尽情领略中、朝两国边境风光。2、珲春——长白山夏季避暑观光和冬季滑雪观光游旅游线路,二、边境旅游线路,1、珲春-俄罗斯海参崴三日游旅游线路,D1:从珲春出发前往珲春口岸,验关后乘车前往斯拉夫扬卡,午餐后乘船或旅游汽车前往海参崴,参观出海口,老火车站,海参崴至高点,晚餐后观艺术表演(费用自理),D2:早餐后参观海参崴市容,水族馆,功勋号潜水艇,午餐后参观百货商店,市场,购物。D3:早餐后,乘船或大客车赴斯拉夫扬卡回国,午餐后散团。2、珲春-俄罗斯海参崴四日游旅游线路,D1:从珲春出发前往珲春口岸,验关后前往哈桑区首府斯拉夫扬卡,午餐后乘船或巴士前往海参崴,晚餐后可观赏俄罗斯风情艺术表演(费用自理)。D2:早餐后乘车浏览海参崴市容、海参崴至高点、远东理工大学、城堡,正午12:00(海参崴时间)观看鸣礼炮、水族馆,参观列宁广场、远东最大的陆港火车站、船站、莫斯科至海参崴新西伯利亚大铁路终点9288纪念碑、世界著名的不冻港“金角湾”,午餐后参观政府中心广场、二战潜水艇、第一艘在海参崴登陆的军艇遗址、出海口,晚餐后参加自费娱乐项目或自由活动。D3:早餐后乘车去秋林百货商店、紫金手饰店、二道河子皮货大市场购物,午餐后自由活动。D4:早餐后乘船或巴士赴斯拉夫扬卡,回国,午餐后散团。3、珲春-朝鲜罗先二日游旅游线路D1:从珲春乘旅游客车前往圈河口岸,验关后赴罗津,游革命事迹地、少儿艺术表演、罗津自由港。D2:游海滨浴场、自由市场、琵琶岛风景区,乘车回国,送团。4、珲春-朝鲜罗先三日游旅游线路,D1:从珲春乘旅游客车前往圈河口岸,验关后赴罗津,游革命事迹地,考察投资环境。D2:参观学校、少儿艺术表演、罗津自由港、海滨浴场。D3:游琵琶岛风景区、自由市场购物,乘车回国,送团。三、跨国旅游线路:珲春-俄扎鲁比诺-韩国束草七日、八日游旅游线路
部分景点介绍:1:东西炮台遗址:建于光绪7年(1881)、光绪16年(1890)完工,炮台基本保持原来形状,但官厅、兵舍、弹药库、马道等设施已遭毁坏。2:沙州:位于珲春市敬信镇防川村1公里处。3:唐代渤海国仿古城:位于珲春市三家子乡八连城村北约0.5公里处,东距市区约6公里,西距离图们江约2.5公里,从出土文物认定,八连城是渤海时期的古城,并且是渤海国东京龙源府所在地,公元785年至794年,八连城曾一度是渤海国的都城,号称亚洲第二大城。
吴大澄雕像:吴大澄为清朝光绪年间督办边务大臣、督察院左副督御史、著名金石学家。1886年,吴大澄领御旨到珲春一带重勘中、俄边界,经据理力争,使俄国擅自立于现洋馆坪处的界碑南移至“土字牌”处,争回了被沙俄侵占的大片领土。该雕像原在市政府的大澄广场,现被移至防川沙丘公园附近。土字碑,位于防川中俄边界,1886年中俄重勘珲春东部边界时重立。珲春原本是日本海沿岸地区,康熙五十年(1714年)设立的珲春协领,其辖区范围大体在图们江以北,乌苏里江以南,西至哈尔巴岭,东到日本海的广大地区,本只与朝鲜有界,并不与俄国为邻。1860年,沙俄乘英法联军发动鸦片战争之机,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中俄北京条约》,割占了乌苏里江以东的广大地区,从珲春辖区内就割去了三分之二多的中国领土,从此,珲春失去了沿海地区,始临俄国,有了共同的疆界,珲春完全失去了出海口,成了一个“望海之地”。1861年,清朝廷派仓场户部侍郎成琦为钦差大臣会同吉林将军景淳为代表,抵兴凯湖与俄国全权代表卡札凯维奇和副代表布多戈斯基等人举行勘界谈判,双方签署交换了由俄方一手炮制的《中俄乌苏里江至海交界记文》。这个《记文》规定自乌苏里江口之图们江口设立“耶”、“亦”、“喀”、“拉”、“那”、“倭”、“怕”、“土”八个字牌。其中“土”字牌立于距图们江口20华里的地方。由于清朝廷立牌代表的昏愦和不负责任,贪得无厌的俄方竟背信弃义地将“土”字牌立在离图们江口46华里的沙草峰一带。沙俄的贪心并未满足,还不断干着“暗窍潜移”、“马驮界牌”的勾当。后来,沙俄竟公然在黑顶子设卡、屯营,侵占沙草峰以北广大濒江地区。面对沙俄对我领土的不断蚕食,清朝廷于1885年派吴大澄为钦差大臣到吉林督办边务。他率中方代表与俄方代表举行勘界谈判,于1886年7月与俄方签署了《中俄珲春东界约》。由于吴大澄的据理力争,不仅收回了黑顶子地方,重新确定了边界界碑、记号,使得“土”字牌立于沙草峰以南越岭而下的山麓尽处,而且争得了中国从图们江的出海权。“土”字牌高1.44米,宽0.5米,厚0.22米,为花岗岩质。我侧竖向刻有“土字牌”三个大字,其左竖刻有“光绪十二年四月立”八个小字,俄侧刻有俄方“T”字,“土”字牌牌体完整,字迹清晰。1960年,我国政府为保护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完整疆域标志不被江水冲毁,修筑了高6-8米不等,长1860米的江岸护堤。目前,中俄重新划界时又重立界碑,现在“土”字牌不属于两国界碑,为国家一级文物,也是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重新设立的界碑为423界碑。
珲春特产:珲春大米、大马哈鱼、日本海毛蟹、板蟹等海产品、朝鲜族冷面、米肠、泡菜、打糕、辣椒酱、狗肉汤饭、石锅拌饭、木耳、蕨菜、人参、朝鲜族民俗工艺品、朝鲜族服装、民族乐器、朝鲜旅游商品、韩国旅游工艺品、俄罗斯旅游工艺品。
珲春未来发展:为了确定珲春市城市近期发展重点和规模,布署重大市政公用性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实现珲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进行城市建设和城市开发,适应珲春市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珲春市城市近期建设和管理的法规性文件,是《珲春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3-2020)的深化和补充,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及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规划。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建设部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吉林省城市规划条例》、《珲春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3-2020)、《珲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定。本次近期规划的期限为2005-2010年。本次近期规划空间范围为珲春市市区,面积22.4平方公里。第六条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处理好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条件的关系,注重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第七条近期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协调的原则,近期建设规划应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珲春市近期建设规划将与珲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相协调,符合资源、环境、财力的实际条件,并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遵循计划、规划与建设高度协调的政府宏观调控机制。第八条公众参与的原则,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维护公共利益,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坚持,第九条城市经营的原则,树立经营城市的观念,加快城市空间结构调整,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为城市经济结构转型和升级提供良好空间资源组合环境,发挥城市资源组合的最佳效益。第十条遵循城市客观发展实际,规划适当调整的原则,近期建设规划坚持城市总体规划的大致框架和规划思路,保持城市性质、城市形态等重大规划指导思想不变。由于珲春市近几年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城市用地布局做出局部调整,以适应市场经济对城市发展的客观要求。第十一条城市近期建设目标,1、城市空间拓展,近期建设规划期限内,保持现状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以老城区旧城改造为主,合理开发合作区工业用地。2、城市建设,在近期建设规划期限内,根据《珲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进一步调整城市布局,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生态环境的治理,把珲春市建设成为人居环境优美、生态环境良好、适宜市民生活的吉林省东南部边境口岸城市。3、城市环境,到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污水处理率达到65%。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98平方米,无烟集中供热面积达到360万平方米。4、市政设施,到2010年,燃气普及率达到80%,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市话普及率达到50%,供水普及率达到98%,水质合格率达到100%。5、道路交通,到2010年,人均道路面积8平方米/人以上,主次干道网密度1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人均公共停车场面积0.8平方米/人以上。6、园林绿化,到2010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人以上,绿地率达到30%以上。第十二条近期建设重点,强化城市公共绿地建设,改善城市面貌,结合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加速老城区的旧城改建,进一步完善、提高城市道路、供水、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水平。第十三条近期重点建设区域,近期城市土地开发重点区域主要分布在老城区的站前街以南、河南街以北、园丁路以东、靖和路以西位置和城市西出口;合作区以现有工业区为中心,靖和路和园丁路之间区域。第十四条城乡统筹规划控制,1、水源保护区,水厂周围100米为水源保护区,区内严禁进行新的居民点建设;禁止设置垃圾、粪便等废弃物的堆放场;厕所、牲口棚圈必须设置防渗层,废弃物暴晒氧化等无害化处理后,用于农田上;区内农田用氨肥、磷肥要严格控制使用量,禁止使用溶剂氯化物农药、砷基和铅基杀虫剂、有机汞的腐蚀剂等有毒有害农药。城郊旅游区,规划将北山公园建设为郊区公园,规划占地面积312.2万平方米。2、城郊基础设施,近期建设珲春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位于珲春市英安镇七户洞北沟,占地面积为13万平方米,处理规模为300吨/日,计划总投资5345万元。处理场周围100米为不得建设用地范围,规划为防护绿地。近期在殡葬设施附近建设一处停车场,占地1500平方米。3、蔬菜保护区,调整蔬菜种植基地布局,集中在城西发展。以三家子、大榆树、程曦、富民、图鲁、春景等中心村原有彩田保护区为基础,建设集中的蔬菜保护区,占地面积2268.4万平方米。4、副食品基地,在大榆树村建设副食品生产基地,发展肉类集中屠宰、加工,发展肉猪、牛、羊、鸡等畜禽机械化集中养殖,保证城区的副食品供应。加强果品基地建设,以靖边、双新、八棵树等村为重点,利用北山东部山地,发展果树种植业,以满足城区居民日常果品供应。5、农村居民点,与规划用地性质不相符的应加以严格限制,不得新建农村住宅。在规划实施时统一拆除现状农居,并在规划的居住用地内选址进行成片建设城市新村;处于规划居住用地内的,原则上不再扩展用地。搬迁城西采空区内的农村居民点,近期做好铁西图鲁和纯净村居民点的搬迁准备工作,一部分安置在城区,一部分安置在防川公路北侧,近期建设防川北侧新村的基础设施工程。村庄居民点搬迁后,原建设用地退耕还林。6、远景发展区,老城区东部站前街、珲春街两侧和合作区南部为远景城市发展用地,规划期内禁止进行建设活动,如有重大项目选址,应经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审查批准。7、农业生产区,主要分布在铁路东侧,区内禁止占用耕地进行挖土等破坏活动,应严格保护。第十五条2010年,规划城市实际居住人口17.4万人。第十六条201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模16.62平方公里。第十七条近期城市用地发展方向,老城区以旧城改造为主,合作区以新区建设为主,控制居住用地规模,合理发展工业用地,大力发展绿化用地。第十八条居住用地规划,近期重点对现有平房区加大置换力度,改造旧城居住环境。珲春市划分为三个居住组团,即老城区中心组团、河南组团和合作区组团:中心组团是近期发展建设的重点,通过大面积棚户区改造工程,提高居民的居住环境质量。近期建设居住用地面积98.98万平方米。河南组团重点对三类居住用地进行改造,完善内部道路及基础设施,处理好车大人沟河与珲春河沿岸的保护问题。近期建设居住用地面积13.22万平方米。合作区组团居住用地开发重点改造遗留居住用地,控制新建居住用地。近期建设居住用地面积3.36万平方米。近期规划珲春市居住用地422.82万平方米,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6.64%,人均居住用地25.45平方米。近期珲春市区新建居住用地人均控制在25平方米左右,住宅成套率达到80%,严格控制零星开发,旧区改造一次建设规模不宜小于1万平方米,以多层建筑为主。第十九条公共设施用地规划,老城区建设两处行政办公用地,一处位于新安路东、河南街以北的十五号地块内,用地面积2.40万平方米,另一处位于靖和路东、珲春街北的十六号地块内,建设用地面积1.35万平方米。合作区建设一处行政办公用地,位于一号路西、五号街北的二十三号地块内,建设用地面积0.48万平方米。商业金融业用地以老城区改造开发为主,建设用地面积52.33万平方米。在红旗河东规划体育用地,建设用地面积8.53万平方米。规划公共设施用地166.55万平方米,占建设用地的10.02%,人均9.57平方米。第二十条工业用地规划,老城区改造建设一处工业用地,位于中华路西、龙源路以南的五号地块内,建设用地面积5.69万平方米,主要安置老城区开发改造中需搬迁的一、二类工业,以食品、建材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合作区开发建设三处工业用地,一处位于靖和路西、六号街北的二十二号地块内,建设用地面积29.9万平方米,第二处位于四号街北、园丁路东的四十一号地块内,建设用地面积37.39万平方米,第三处位于四号街南、园丁路东的三十五号地块内,建设用地面积13.1万平方米。规划工业用地322.42万平方米,占建设用地的19.40%,人均18.53平方米。第二十一条仓储用地规划,老城区规划改造开发一处仓储用地,位于中华路东、珲春街北的二号地块内,建设用地面积3.6万平方米,在城市的西出口改造建设物流中心,以供大宗货物的集散、周转。合作区近期可利用现有仓储设施用地,西部开发建设物流中心,不再新建仓储设施用地。规划仓储用地42.16万平方米,占建设用地的2.54%,人均2.42平方米。第二十二条对外交通用地,铁路:规划期内保留原有铁路用地不再扩大,以增强铁路通过能力为主。公路:建设长珲高速公路,在老城区西部预留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近期将现状火车站改建为公路客运站,2009年开始动工建设,远期待铁路线建成后,按总体规划要求在站前街北新建客运站,达到一级站标准。规划对外交通用地149.65万平方米,占建设用地的9.00%,人均8.60平方米。第二十三条道路广场用地,近期规划建设道路十一条,桥梁两座。老城区:珲春街、河南街、东关路、沿河街、园丁路、新安路、中华路合作区:一号路、三号街、靖和路、新安路,桥梁:珲春河大桥和东关桥,结合棚户区改造和绿地系统建设,规划建设九处停车设施用地,用地面积9.77万平方米。规划道路广场用地264.00万平方米,占建设用地的15.88%,人均15.17平方米。第二十四条绿化用地,规划绿化用地196.01万平方米,占建设用地的11.79%,人均11.27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面积176.09万平方米,占建设用地的10.60%,人均10.12平方米。第二十五条规划珲春市建设用地分为禁止发展区、控制建设区、限制发展区、引导改造区和重点发展区五类片区。第二十六条禁止建设区,对于现状存在并在总体规划界线以外的基本农田和生产防护绿地规划为禁止发展区,禁止开发建设,保障城市生态空间的有续利用。第二十七条控制建设区,对城市重点景观控制地段和总体规划的公共绿地、交通、社会服务、基础设施等重点地段进行开发控制,包括珲春河、车大人沟河两侧和铁路用地两侧地区。第二十八条限制发展区,指总体规划搬迁改造,退还耕地的非建设用地发展区域,近期规划年限内,禁止任何新建、扩建活动。第二十九条引导改造区,对老城区工业发展污染企业予以治理,对零散居住用地在近期不整体改建的情况下,禁止随意批建、改建。结合景观节点、布置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美化环境。临街主要建筑改建应考虑整体街景,形成视觉走廊,不得随意翻建。第三十条重点发展区域控制要点,建设要求:居住建筑与工业建筑之间留有防护距离;规划工业用地内不得新建住宅,现有住宅限制改建,逐步予以搬迁;公共建筑应临城市道路,红线宽度40米以上道路两侧建筑应后退红线8-12米;红线宽度30米道路两侧建筑应后退红线5-8米,作为社会用停车场;环路以内严格控制现状工业用地规模,并不得批建二、三类工业企业;批租居住用地应集中建设,并配备必要的社会服务设施。居住区绿地率不得小于30%;出入口道路两侧严格控制新建住宅用地。控制范围:西一区:位于园丁路以西,近期建设包括一、二、三、四、五、七、三十号地块。其中居住用地面积30.66万平方米,公共设施用地面积13.15万平方米,工业用地面积5.69万平方米,仓储用地面积6.19万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20.29万平方米,生产防护绿地面积3.08万平方米,停车设施用地面积2.58万平方米,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4.78万平方米。西二区:位于新安路以西的车大人沟河两侧,近期建设包括八、十九、四十二号地块。其中居住用地面积4.91万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7.78万平方米,停车设施用地面积1.46万平方米。北一区:位于站前街以北,近期建设包括十二、三十一、三十三号地块。其中居住用地面积1.51万平方米,公共设施用地面积0.40万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3.19万平方米,对外交通设施用地1.65万平方米。北二区:位于新安路以东的高丽街两侧,近期建设包括十四号地块。其中居住用地面积2.23万平方米。北三区:位于新安路以东的车大人沟河南部,近期建设包括十五、二十八、三十二号地块。其中居住用地面积10.70万平方米,公共设施用地面积2.40万平方米,停车设施用地面积2.05万平方米。北四区:位于新安路以东、河南街南,近期建设包括四十五号地块,其中全部为公共绿地,建设用地面积10.01万平方米。东一区:位于车大人沟河以东,近期建设包括三十八号地块和二十号地块。其中居住用地面积6.06万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28.10万平方米。东二区:位于靖和路以东、站前街南,近期建设包括十六号和四十八号地块。其中居住用地面积26.04万平方米,公共设施用地面积8.67万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7.72万平方米,停车设施用地面积1.13万平方米,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60万平方米。东三区:位于靖和路以东的车大人沟河两侧,近期建设包括四十四号地块。其中居住用地面积8.12万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1.85万平方米。南区:位于合作区的靖和路西和园丁路东,近期建设包括二十二、三十五、四十一号地块和二十四、二十五号地块的一部分。其中公共设施用地11.99万平方米,工业用地面积80.39万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2.24万平方米,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45万平方米。第三十一条环境质量目标,水环境:地表水水质符合Ⅲ类水体标准,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大气环境: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声环境: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下,交通噪声平均控制在70分贝以下。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相应噪声区域标准。第三十二条环境保护措施,实施集中供热工程。拆除老城区全部取暖锅炉、继续推广清洁能源。城区人口稠密区建设“无煤区”,城郊逐步减少直接燃煤用量。加强流动污染源治理。开展机动车尾气专项治理。完成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实施垃圾全封闭运输和无害化处置。严格控制餐饮业油烟污染,禁止居民区内开办污染严重的餐饮业。对老城区内污染工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合作区生态工业园区准入标准。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重点为污水处理工程、垃圾处理工程、集中供热工程和污水收集管网工程等。加强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快珲春河中上游的水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工程。第三十三条城市交通规划,对外交通:铁路主要以技术改造、内部挖潜和提高服务质量为主,规划期内保留原有铁路用地不再扩大,以增强铁路通过能力为主;建设长珲高速公路,在老城区西部预留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将现状火车站改建为公路客运站,规划2009年开始动工建设,远期待铁路线建成后,按总体规划要求在站前街北新建客运站,达到一级站标准。逐步形成以公共大客车为主,个体中小型客车为补充的长途客运体系。城市道路系统:近期规划建设道路十二条,建设桥梁两座。停车设施规划:近期结合棚户区改造和绿地系统建设,规划建设八处停车设施用地。第三十四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在珲春市主要交通要道城市西出口(园丁路-长岭子公路-口岸)道路沿线及铁路两侧,规划控制50米宽的防护绿地。充分利用流经城市的三条河流两侧进行绿化,珲春河两侧规划控制大于20米宽的绿化用地,车大人沟河两侧规划控制20-50米宽的绿化带,北干渠两侧控制20米以上。市区内已经形成的道路,在其道路红线内增加道路绿化面积。园林景观路绿化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合作区道路绿化严格按规划执行。主要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设置大于50米的绿化防护带,工业用地内部自行设置防护绿地,合作区各企业之间建30-50米的防护绿地,水厂、医院、液化气站等用地,设置相应的绿化带。第三十五条给水工程规划,2010年全市最高日用水量达到8.2万立方米。在2007年组织新水厂的规划建设,新建第二水厂供水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2010年内需根据城市发展、用水量分布及水厂布局的局部变化,进行配套完善、调整。配合第二水厂建设工程,新建一条输水干线,长度为25公里。2007年开始有计划地进行管网新建和改造。2007年至2010年敷设管网长度42.5公里。第三十六条排水工程规划,至2010年排水体制采用合流制。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至2010年,污水二级处理率达到65%以上。新建车大人沟河截流污水管线,长度3.6公里。新建污水干管管网12.37公里、雨水干管管网15.81公里。车大人沟河环境整治,由珲春河引水注入车大人沟河,引水量3立方米/秒;修建橡胶坝3座;渠道长度4公里;修建自兴进水闸。第三十七条供热工程规划,本期规划2006年新建6号和16号两座换热站。届时供热规模可达360万平方米。第三十八条燃气工程规划,利用板石煤矿的煤层气作为珲春市居民用气的气源。本次规划至2010年储气站一期工程建成后可供3万户居民用气。用气率达60%。储气站站址位于珲春河北岸铁路西侧,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设25口储气井。调峰站站址位于珲春街与东关路交汇处,占地面积0.6万平方米。中压管网总长度为17.67公里,管径DN160~DN250。第三十九条供电工程规划,近期珲春市总用电量为2.1亿千瓦时,年最大用电负荷4.4万千瓦。规划期内重点建设项目:——220千伏俄珲线新建工程及220KV变电所建设工程,——66千伏珲联乙线、电金线、金铜线改造工程,——66千伏珲春中心变电所新建工程,——扩建河南66千伏变电所及其输配电线路,新增二次变电总容量3.15万千伏安。——建设2.5公里10千伏二次变电所联网线。——城市10千伏中压电网改造工程。第四十条电信工程规划,新建合作区电信公司——交换总容量4万门,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新建、扩建和改造通信管道22公里。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铁通和有线电视在同一街路必须合建管道;已经批复过通信管道的街路原则上不再重新规划通信管道。第四十一条广播电视工程规划,2006-2008年,城市有线电视网络将进入全国联网,建设城市道路上有线电视网线路的地下管道,把布置于城市道路上的架空线缆逐步移入管道,并对现有相关线路作调整。调整改造现有有线电视网的线路布局,实现线路布局与网站服务区的划分相一致。至2010年,建设完成珲春市城区有线电视网及各城镇之间有线电视网的干线线路;开展宽带业务,普及家庭用户双向高信息服务;提高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护和完善广播、军事设施的使用和安全需要,调整其与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逐步将必须保护的迁出市区;控制其它部门微波信道系统的发展,逐步取消系统单独运行的微波信道,变分散的建设为统一设置;逐步将现有规划区内收发信区全部迁出城市外围。第四十二条邮政工程规划,建设邮政局所共3处(东二区、西一区、北三区)。第四十三条环境卫生工程规划,2010年预测清运生活垃圾总量为6.4万吨,年清运量为0.80万吨。2010年末共设置公厕70座。园丁路、新安路、沿河街西段、珲春街西段、文化路每隔50—100米设置一座废物箱。支路每隔200—400米设置一座废物箱。其他道路按每隔100—200米设置。在老城区西出口图乌公路南侧建设垃圾压实中转站一处,处理规模300吨/日,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1.94万平方米。设置小型垃圾转运站14座,每座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建设珲春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位于珲春市英安镇七户洞北沟,占地面积为13万平方米,处理规模为300吨/日,计划总投资5345万元。第四十四条城市防灾工程规划,抗震规划:建立以地震监测预报等方面组成的防震减灾系统,观测网络建设。近期建设完成一处防震减灾应急指挥中心。消防规划:利用老城区西南废置的消防站,重新建设一座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在合作区新建一座标准型普通站。近期在城市适当位置增设市政消火栓162个,建消防水鹤12个。人防和地下空间利用:建设人防指挥中心,完善指挥中心设备设置,投资估算500万元。2007年建立平战结合的指挥、防护、救援机制。规划2010年之前城市人防总量达到3万平方米。防洪规划:珲春市按50年一遇标准设防。车大人沟河综合整治工程:新建浆砌石挡土墙长度3.3公里;原浆砌石挡土墙加高长度7.0公里;土堤干砌石护坡长度0.8公里;新建东关排水闸一座。珲春河珲春市城区防洪工程:右岸堤防总长8600米,其中城区段堤防长度4632米,郊区堤防长度3968米。左岸堤防总长9600米,其中城区段堤防长度4682米,郊区堤防长度4918米,炮台河回水堤长1100米。新建4座拦河坝,在炮台河河口处新建1座防洪桥。工程建成后珲春河城区段堤防堤距由800-1200米束窄为500米。第四十五条古树、古居保护规划,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保护现状古树、古居不再被破坏。重点保护区范围为5米,保护范围外延15米为建设控制范围。在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任何施工和建设活动,制作永久性保护标志,建立健全文物档案。第五十条2010年建设用地引导,居住用地:旧城改建面积18.27万平方米,投资估算19731.6万元,新区开发建设面积3.36万平方米,投资估算3628.8万元。公共设施用地:旧城改建面积3.01万平方米,投资估算3612万元;新区开发建设面积9.01万平方米,投资估算10812万元。停车场用地:旧城改建面积1.79万平方米,投资估算895万元。绿化用地:旧城改建面积4.35万平方米,投资估算217.5万元;新区开发建设面积28.80万平方米,投资估算1440.0万元。第五十一条2006-2010年道路、桥梁建设引导,2006年建设项目:1号区西出口道路(珲春街)建设用地面积2.50万平方米,东关路建设用地面积8.97万平方米。全年道路建设面积11.47万平方米,投资估算5735.0万元。2007年建设项目:河南街建设用地面积12.87万平方米。沿河街建设用地面积1.60万平方米。三号街建设用地面积6.58万平方米。新安路(合作区北段)建设用地面积2.46万平方米。一号路(北段)建设用地面积3.34万平方米。全年道路建设面积26.85万平方米,投资估算13425万元。2008年建设项目:园丁路建设用地面积2.93万平方米。珲春河大桥建设用地面积4.38万平方米。全年道路建设面积2.93万平方米,投资估算1465.0万元。建设桥梁面积4.38万平方米,投资估算30660.0万元。2009年建设项目:新安路建设用地面积3.71万平方米。靖和路(合作区六号街北段)建设用地面积3.38万平方米。全年道路建设面积7.09万平方米,投资估算3545.0万元。2010年建设项目:中华路建设用地面积4.13万平方米。全年道路建设面积4.13万平方米,投资估算2065万元。建设桥梁面积0.34万平方米,投资估算2380万元。第五十二条近期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2.45平方公里,需改造旧城区建设用地面积2.64平方公里,可控制供建设用地总量为5.09平方公里。
历史沿革:建置沿革:据《明史》记载,原称“浑蠢”,其语源于女真语,即“边陬”“近边”之意。“珲春”为“浑蠢”的转音。明代称此地为“珲春卫”,一向被视为边寨重地。此地早在周秦为肃慎地,汉、晋为挹娄,北魏时期属勿吉地,隋至唐初为拂捏靺鞨之南境,白山部之东境,后属渤海南京南海府,江为博罗满达勒部。金代为完颜部肇基王业之地,后属上京海兰路,元属开元路,明代于此地设置珲春卫,明末为满族舒穆禄氏所据。清顺治十年(1653年)此地为宁古塔昂邦章京统辖地,1714年(清康熙五十三年),清政府设珲春协领,这是有资料可查的珲春地名第一次在官方出现。珲春协领下设卡伦(哨所)15处,隶属于宁古塔副都统。次年始建协领衙门于浑蠢水(即珲春河)之北,并开始建城。雍正七年(1729年)隶属宁古塔副都统,同治九年(1870年)属吉林将军,光绪七年(1881年)撤销协领,改设珲春副都统,延吉全境归珲春副都统管辖,光绪十五年(1889年)改为珲春府,光绪二十八年(19O2年)兼署延吉厅理事同知。宣统元年(1909年)改珲春副都统为东南路兵备道,移驻延吉。宣统二年(1910年)设置珲春厅,隶属东南路道。民国二年(1913年)三月改珲春厅为珲春县,三年(1914年)六月民国政府重更道制,东南路道改为延吉道,珲春县为延吉道所辖。民国十八年(1929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废道制,县归省直辖,珲春县直隶吉林省,为二等县。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东北光复,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改东北为九省,珲春县为松江省所辖,1949年划归吉林省所辖。关于“珲春”之名,最早在《金史》中有“浑蠢”名,后来在《明史》中也出现了“浑蠢”一名,并说明“浑蠢”来自女真语,也就是后来的满语。在此后的诸多史料中“浑蠢”还写作“浑淖浑”、“温车恨”、“浑蠢浑”、“弗出浑”、“弗出”、“训春”等,最后音译汉化为“珲春”。从“浑淖浑”到“珲春”,变化很大,但都是不同历史时期,由于满语音译时所用的汉字不同而造成的差异,珲春是其最后较稳定的译音。《明史》又载,珲春为满语“边地、边陲、边陬(角落)、近边”之意。也有人说,珲春是满语“尾巴”的意思,表达河流的概念,可译为江岔、河岔子,或意为“末端”、“边陲”。还有人说,珲春是以水得名,满语意为“边远之城”。综合起来,珲春是满语大概无疑,可做3种意思理解:一、可当尾巴和末梢之意来讲;二、作为河流的概念可当作岔子、江岔、河岔来讲;三、由于珲春东部、东南部濒临大海,颇有天涯海角之感,故又可当作边陲来讲。虽然多数人同意珲春是满语,但其中有人认为是针对自然地理形态而言;有人却认为是由古代土著部落名演化而来的。珲春群峦拱卫,濒临江海,是渚水流入江海的地方,正所谓“九河下梢”之地。这些情况适于满语的译解,且因其最早见于《金史》。据《珲春乡土志》(1935年)河流部分记载:红溪河又名珲春河、红旗河(旧作浑蠢、一作乌春),源于珲春东北通肯山。因红旗河当时亦称珲春为红旗街,因而推测,金代以前,当地先民因地理形貌而取河名,始有珲春河;此后因河名而派生珲春政区名珲春协领;最后因珲春政区名而派生城区名(聚落名)。珲春系满语译音,有“汉汊”、“河汉”之意,后引申为“边地”、“边陲”之意。1914年撤珲春厅建县。1945年10月,筹建珲春县民主政府,划归吉合区行政委员会延边地区管辖。1945年11月,成立珲春县民主政府。11月21日,全县划为1个市、8个区。隶属于吉林省政府延边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6年1月,珲春县隶属于吉辽省吉东分省。1947年2月,珲春县隶属于延边专区(9月延边专区改名为吉东专区,1948年3月吉东专区改称延边专区)。1949年5月30日,珲春县政府更名为珲春县人民政府。1952年9月3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区成立,珲春县隶属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区。1955年12月,根据宪法规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区改为自治州,珲春县隶属于自治州至今。同年,珲春县人民政府更名为珲春县人民委员会。1968年,撤销珲春县人民委员会,成立珲春县革命委员会。1980年,撤销珲春县革命委员会,成立珲春县人民政府。1988年6月1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函(1988)110号]文件通知:民政部1988年5月25日[民(88)行批4号]文件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珲春县,设立珲春市(县级市)。以原珲春县行政区域为珲春市的行政区域。新设立的珲春市,仍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管辖。1991年开始正式对外开放。199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开放城市。
区划沿革:1945年11月11月21日,全县划为1个市、8个区。1947年12月26日,汪清春芳区划归珲春县。全县辖10个区。1948年,珲春县城区更名为城关区。1950年12月6日,将10个区改用序数排列命名。1956年4月14日,全县辖1个镇:珲春镇,1个区:春化区、21个乡:杨泡、马川子、炮台、二道泡、九沙坪、板石、春景、沙坨子、三家子、英安、密江、凉水、英豪、白兴、哈达门、三道沟、马滴达、五道沟、西土门子、中土门子、草坪86个村。1958年1月,调整为1个镇、14个乡。9月,全县改划为10个人民公社,87个大队。1960年8月27日,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珲春县的三岔河、小山、桦树枝子划归黑龙江省东宁县管辖。1961年,又平划英安、杨泡、镇郊3个公社,共为13个公社。1964年11月26日,改珲春镇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为珲春镇人民委员会。全县划为1个镇、12个公社。1980年初,珲春县辖12个公社、1个镇:128个生产大队,641个生产小队。1983年,调整为1个镇、12个乡。1984年,调整为4个镇、8个乡。1988年8月26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珲春市的珲春镇,设立春城乡及靖和、新安、河南、光明四个街道办事处。撤销英安镇,设立英安乡。1992年11月21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珲春市敬信、板石乡,设立敬信、板石镇。1995年12月,珲春市辖4个街道办事处、3个镇、8个乡;83个居民委员会、126个村民委员会。1999年12月13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珲春市春城乡、英安乡,设立英安镇,将原春城乡和英安乡管辖的行政区域划归英安镇管辖;撤销马滴达乡,将原马滴达乡管辖的塔子沟、马滴达等6个村划归哈达门乡管辖,四道沟等6个村划归春化镇管辖;将原板石镇管辖的支边、太阳2个村划归近海街道办事处管辖。2000年,珲春市辖5个街道、3个镇、8个乡。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市总人口211091人,其中:靖和街道43852人、新安街道33168人、河南街道25851人、光明街道13055人、近海街道9012人、春化镇11384人、敬信镇5673人、板石镇7767人、英安乡10082人、马川子乡5101人、杨泡乡3955人、三家子乡8727人、密江乡2386人、哈达门乡7372人、马滴达乡5865人、春城乡17841。2001年9月21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珲春市光明街道办事处,将其划归英安镇管辖。2002年12月,珲春市辖4个街道办事处、4个镇、3个乡、2个民族乡。2003年,珲春市辖4个街道办事处、4个镇、3个乡、2个民族乡:新安街道、靖和街道、河南街道、近海街道、春化镇、敬信镇、板石镇、英安镇、哈达门乡、三家子满族乡、杨泡满族乡、密江乡、马川子乡,共有120个行政村。全市面积5145平方千米,总户数66604户,总人口215430人,其中农业人口72092人,占总人口的33.5%。朝鲜族人口88029人,占总人口的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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