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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投城区高清地图 ===
=== 南投县资讯概况 ===
历史古迹:南投境内古迹特多,号称“前山第一城”的竹山,为境内开发最早之地,有“崇本堂”、“敦本堂”及陈,佛照公厅等精美大宅;而吴光亮开发中路时,更留下甚多轶闻、史迹,如八通关古道及道旁的“万年亨衢”碣,集集镇上的“开辟鸿荒”、“化及蛮貊”碣;其他如先人兴学义举的“明新书院”、“蓝田书院”和“登瀛书院”,供奉当地人信仰神明惭愧祖师的凤凰山寺等,都成了珍贵的文化资产。另一方面,县内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造就玉山公园、溪头、杉林溪、惠荪林场和日月潭等天然游憩区,为南投赢得不少观光好评;而庐山温泉、东埔温泉、双龙瀑布、龙凤瀑布等,亦皆有可观;此外,充满怀旧风味的集集支线铁路,和鹿谷一带的茶园风光,则提供游人另一种主题旅游。而山林的气候和浊水溪含高养分的水质,让南投的特产小吃丰富且多样。如竹山的竹制品和红薯、集集的山蕉、埔里的绍兴酒、水里二坪山的古早枝仔冰,则为传统保留了好滋味……。秀美的山水风情,丰富的文物史迹,和朴实宽厚的人情风味,俱是南投迷人之处。地震过后,人们正努力恢复南投迷人的风貌,许多重建计划也已积极进行,以重现这处“台湾的瑞士”的昔日风华。
县歌歌词:玉山高,浊水长,宝岛屹立太平洋,南投位置在中央。物产富,民力强,社会淳朴学风良,以和建县成乐乡。文明日进步,家家都安康,南投好地方,南投好地方。庐山青,雾社壮,日月潭中波荡漾,合欢山上现朝阳。东埔美,溪头凉,万民欢乐花果香,共庆丰年迎春光。中兴新气象,省治日辉煌,南投好地方,南投好地方。
历史背景:台湾的历史,是由不同族群共同创造的,明朝天启四年(1624年),距今三百七十多年前,从欧洲来的荷兰人,为了寻找贸易的据点,占领台湾南部一带,对台湾社会有了较大的控制力。那时,台湾岛上已经有了许多族群,散居在平原、溪谷、丘陵、高山,过着渔猎,以及简单种植的部落生活。荷兰人统治台湾三十八年,曾经在中国沿海,招募移民到台湾从事拓垦,种植稻米与甘蔗,因此“精耕”的农业,开始在台湾有了较大的发展。实际上,荷兰人统治台湾初期,只是考虑如何在台湾从事贸易,并没有想到要在台湾种稻米、植甘蔗。因当时约有三千名荷兰人的粮食,最初是由南洋、日本输入。由于发现台湾适合发展农业,因此开始奖励稻米与甘蔗两大作物的生产。明朝末年,当时中国社会很不安定,荷兰人为了土地的开发,远赴中国招募农民,提供牛只、种子等奖励影响,因此来台湾的人数渐多,强化了移民来台湾的动机,使开垦的步伐加快,稻米的种植,由为了台湾本身的需要,因产量的增加,卖到外地;甘蔗的种植,由于蔗糖价钱高,甚至远销波斯。明永历十六年(1662年),郑成功打败荷兰人以后,父子孙三代,以台湾为反清复明的基地。郑成功的力量,原本建立在海上贸易的基础上。随着大批军队来台,以及中国沿海一带海禁政策,觉得粮食供应的重要,因此鼓励耕种。不仅奖励文武官员招佃开垦,同时推展军屯。在荷兰统治台湾,以及郑成功驱荷复台的明郑时期,由于南投为内山地带,加以荷兰、明郑以来政治重心偏重在南部,因此整个南投县开发较晚。南投县开拓之始,首推明永历十八年(1664年)明郑部将林圮(杞)在斗六门开垦后,率兵二百馀人至水沙连(今竹山),励行屯田养兵政策,成为台湾中部最早开拓地区,同时南投也正式进入了有史时代。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朝派施琅攻取台湾。要不要把这个反清复明的基地纳入中国版图,曾经引,起争议。朝廷以为,台湾孤悬大海,容易成为盗贼的巢穴,因此本想放弃,经水师提督施琅,剖析弃留台湾的利害得失上奏皇帝,改变了康熙皇帝原先的了解,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台湾正式编入中国版图。南投县的拓殖进度迟缓,一再有断层出现,而呈现阶段性的发展特性,从水沙连(今竹山)的初次拓垦,相隔五十年,南投、草屯开始拓垦。康熙末年(1722年),由于台湾中部汉族移民逐渐增加,开始向八卦山丘陵之东进展。因此南北投堡成为南投县第二个开垦地区。拓垦工作,需要土地,依荷兰据台时期(1624~1662年)部落纪录,虽共有“北投社”,没有“南投社”纪录,后来才知道这里住的是洪安雅阿里坤支族的部落之一。由于早期到草屯地区开垦的汉人,听到这里的部落自称“Tausa-bata”,后来汉人称“北投社”,把位于“北投社”南边的部落叫“南投社”,这一带都是平埔族居住,所以土地权属于平埔族部落的,汉人大部分向平埔族人租地耕作。在需要土地,需要大量资金、劳力及技术的投入,藉助于“垦户制”,即由富豪扮演先锋的角色,垦户与佃民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合垦方式。由有地位、财力的人士向“番”社承垦荒埔,充任垦户,再将承垦的荒埔分成小块,招佃人从事实际拓垦工作。这种方式,不但可以降低拓垦者的负担和风险,在拓垦工作则因分工合作而提高效率,使先民在有限的资金、人力的条件下,迅速完成开发的任务。在拓垦过程中,先民发展出一套土地制度,以维持生产秩序,那就是大小租制,是在一块土地上有大租户、小租户、佃农三个阶层。大租户又称业户或业主。早期的垦户在完成土地开垦工作完成后,向政府申报土地所有权,成为业户(土地所有人),负责缴纳田赋,并有权向小租户收租,称大租户。小租户是向垦户承领土地,在拓垦完成后,掌握有长期的田地使用权(永佃权),称佃户,他们需向大租户缴大租,但有权向其佃农征小租。佃农是无地的农民,赖承租的田地维生,其土地开垦制度有浓厚的商业性格。这些住在天府之国雅称的中部地方(包括南投地区)原住民,由于生产方式与人生观和汉人不同,经济生活仍然停留在半耕半猎的阶段,生活容易,居民生性知足下,受汉人移民浪潮的冲击下,起了重大的变化。平埔族原住民赖以为生的草地,不断出租或出售给汉人开垦,而由汉人取代原住民形成一个汉人社会。汉人的街市、村庄取代了原住民的部落。最后,他们不是被同化,就是迁移到埔里盆地,开创另一个平埔族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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