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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建设:工业概况:工业生产克服能源供应紧张、原材料价格上涨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102.8亿元,同比增长32.2%。市本级规模以上工业21家,实现增加值5.4亿元,同比增长18.4%。工业经济效益水平大幅提高。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销率达到97.2%,产品销售收入308亿元,增长46.7%;利税实现4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3亿元;利润总额28.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7亿元。 农业概况:绥化市是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和农副产品出口创汇基地。是甜菜、亚麻、烤烟三大经济作物基地,是以草食动物为主的牧业生产基地,还是全省最大的绿色食品之乡。目前,全市粮食总产量占全省四分之一,商品量约占是全省三分之一,是国储备粮大区之一。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了1345.7万吨,比上年增长20.2%。其中:大豆同比增长8.0%,玉米同比增长22.8%,水稻同比增长15.7%,薯类同比增长10.3%。林业生产持续发展。全年完成造林面积42.8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9.2%。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工作取得新进展。年末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348万千瓦,比上年增长12.3%;农用拖拉机达到12.3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4.8万台,小型拖拉机7.5万台。农村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农民种粮积极性不断提高。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2604万亩,同比增长1.9%。 交通概况:绥化市交通便利。滨北、滨佳、滨洲铁路贯穿全市6个市县,哈大、哈黑、哈伊、明沈4条主要公路贯穿全市7个市县。其中,哈绥高速公路与京哈高速公路连通。外贸可通过黑河、绥芬河、佳木斯等口岸进入独联体各国市场,还可通过水路经俄罗斯庙街出海直达日本、朝鲜等东南亚各国。另,伊春至绥化高速公路、绥化至北安高速公路正在建设之中,工程结束后,绥化市规划中用50年建成的全长47公里、距市区半径7公里左右的环城高速公路将在三年内完成30余公里。将来如果条件具备,绥化环城高速全部竣工以后,绥化市将是黑龙江省内13个地市(区)中拥有环城高速公路的唯一地级市。此外,大庆至绥化铁路建设项目,已被列为黑龙江省38个铁路重点建设项目规划之一。预计3-—5年内,规划为国铁Ⅱ级支线铁路(Ⅱ级铁路在铁路网中起骨干或联络、辅助作用),单线215公里,项目总投资21.5亿元的大庆至绥化铁路将开工建设。预计该项目建成后,绥化、伊春、佳木斯、鹤岗、双鸭山等地的客货运输,将直达大庆,而不必再绕路哈尔滨,这将对黑龙江东西部的联络与沟通发挥积极的作用。 商贸概况:绥化市是哈尔滨以北重要南商品集散地,特别是新绥化市成立后,市委、市政府府“大开放、大招商、大引联、大开发,”战略又为商业贸易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全市共有大型综合、专业批发市场263个。商贸流通日趋活跃,进出口总值大幅增长。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0.5亿元,比上年增长18.8%。分城乡看,城市消费品零售额215.3亿元,增长19.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5.2亿元,增长16.6%。分行业看,批发业实现零售额29.9亿元,同比增长28.7%;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89.9亿元,同比增长17.7%;住宿业实现零售额3.3亿元,增长22%;餐饮业实现零售额27.4亿元,同比增长16.1%。全年进出口总额为10365.88万美元,比上年增长41.1%。其中,出口总额6980.28万美元,增长17.3%,进口总额3385.6万美元,同比增长143.9%。利用外资健康发展,引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全年实际利用外商投资4159万美元。
基本市情:地理位置:绥化市是黑龙江省13个地级市(区)之一,其头朝东北,尾在西南,斜卧在塞北的松嫩平原上。具体地理位置是东经124°13′至128°30',北纬45°3′至48°02'。北部与齐齐哈尔地区、黑河地区接壤;西部与大庆市毗邻;南部与哈尔滨地区相连;东部与伊春市交界。 地形地貌:绥化市的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即由低丘陵、高平原过渡为河谷平原。全市地貌按其形态特征可分为低山丘陵、岗丘状高平原、岗阜状高平原、微倾斜高平原、一级阶地、高漫滩和低漫滩。低山丘陵主要分布在庆安县、绥棱县和海伦市的东北部,是小兴安岭西麓的山前丘陵地带,地势较高,一般海拔高度300——600米(最高的官五爷大山高820.3米,在庆安境内),相对高差50——110米;岗丘状高平原主要分布在绥棱农场、红光农场、海伦农场,以及庆安县、绥棱县的西南部,海伦市的东部和东北部,海拔高度240—360米,相对高差20——60米;岗阜状高平原主要分布在海伦市的北部、中部和南部,北林区的北部,望奎县的东部,明水县、青冈县、兰西县的东部,一般海拔高度200——240米,个别残丘海拔高程380米左右。自东北向西南缓倾斜,坡度5°——10°;微倾斜高平原呈条带状沿岗阜高平原边缘分布,主要分布在海伦市的西部、西南部,明水县、望奎县的中部、南部,青冈县、兰西县的南部,以及安达市、肇东市的北部,海拔高度180——210米。其地貌宽阔平坦,微向河流倾斜,坡度3°——5°,呈微波状起伏;一级阶地主要分布在河流的左岸,宽3——4公里,以及明水县、青冈县的西部,安达市、肇东市的大部地区。海拔高度160——180米,阶面宽而平坦,微向河床倾斜,坡度小于3°;高漫滩主要分布于河流两侧,海拔高度155——175米,漫滩宽阔,地势平坦;低漫滩沿河流两侧呈条带状分布,一般宽0.5——1公里。 气候特征: :绥化市位于北半球中温带。四季分明,雨热同期。冬季冰雪覆盖。夏季降雨集中,气候温热湿润。春、秋两季气候宜人。全市年平均气温在1.3℃——4.0℃之间,≥10℃积温2400℃——2700℃,无霜期120——140天,日照时数2600——2900小时。全市平均降水量483毫米,东北部年降水量在550毫米左右,西南部年降水量在400毫米左右,7——8月份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60%左右。 人口民族:人口:绥化市辖北林1区,安达、肇东、海伦3市及绥棱、青冈、庆安、兰西、望奎、明水6县,共6个办事处、160个农村乡镇,1331个行政村。截止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市总人口为5416439人。男女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66降为103.81,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35个百分点。全市10个县(市)区人口中,男性为2758820人,占50.93%;女性为2657619人,占49.0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66降为103.81。0-14岁的人口为689107人,占12.72%;15-64岁的人口为4335474人,占80.04%;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91858人,占7.2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35个百分点。民族:绥化市共有32个民族,其中汉族占总人口的96.27%,少数民族占3.73%。共有满族、朝鲜族、回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锡伯族、苗族、壮族、瑶族、赫哲族、鄂伦春族、彝族、藏族、畲族、鄂温克族、维吾尔族、纳西族等31个少数民族,其中满族、朝鲜族、回族、蒙古族人口较多。共有民族乡镇7个,其中满族乡镇6个,朝鲜族乡1个。共有民族村66个,其中满族村49个,朝鲜族村15个,回族村2个。 历史沿革:绥化地区历史悠久。大约在一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绥化地区境内就有古人类繁衍、生息。绥化地区夏商时期为肃慎地。“肃慎者虞夏以来东北大国也”。自虞舜至夏(禹)、成(汤)、周(昌)时期,肃慎与中原华夏各族关系一直很密切.西周至西汉时期,绥化地区的东北部、东部的庆安、绥棱、海伦、望奎、兰西等市县仍为肃慎地;西部的明水、青冈、安达,西南部的肇东等市县为涉貊地;两地融合后称涉貊。东汉至两晋属夫余地,夫余世居东北,是貊族的后裔。晋时全区大部分市县属夫余的寇汗卫,其农牧经济、文化和习俗都深受中原影响。这一时期,夫余地仍臣服于当时的中原王朝。南北朝时期,绥化地区属勿吉地。勿吉先后与南朝、北魏王朝建立了臣属朝贡关系。隋唐时期属轹羯地,社会发展处于由原始社会向奴隶制社会发展阶段。唐代最终形成两大集团,分别归属于唐渤海都督府和黑水都督府。宋辽金时期,绥化地区先后归契丹族建立的辽、女真族建立的金管辖。元朝时期,绥化地区归元朝的开元路管辖区,这一时期农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明朝时期为努儿干都指挥史司所辖,主要居住着女真族和汉族、蒙古族、朝鲜族和其它少数民族。清朝时期归镇守黑龙江将军管辖。光绪三十三年,在东北设东:省总督,统辖奉天、吉林和黑龙江三省,绥化地区全境归黑龙江省管辖。民国初期,东北三省实行省、道、县三级管理制,绥化地区大部分县属绥兰道。民国十八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废道制,县归省直接管辖。海伦、绥化为一等县,肇东、兰西、青冈、安达、望奎为二等县,绥棱、明水为三等县。伪满时期,绥化地区划归当时的滨江省管辖。后有几次变动,但全区绝大部分市县仍归滨江省管辖。解放战争时期,庆城(庆安)、海伦、望奎、绥化、明水和青冈、兰西、安达、肇东等县分属当时的滨江省管辖。后有几次变动,但全区绝大部分市县仍归滨江省管辖。1949年建国前夕,全区10个市县均划归黑龙江省管辖。建国后,绥化地区分属黑龙江省和松江省。1954年后属两省合并后的黑龙江省。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地级绥化市,辖肇东、安达、海伦3市、望奎、兰西、明水、青冈、庆安、绥棱6县和北林区。1956年3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绥化专区,将原由省直辖的绥化、海伦、望奎、北安、德都、绥棱、铁骊(后改为铁力)、庆安、呼兰、兰西、巴彦、木兰、通河13县划归绥化专区管辖,专员公署驻绥化县。1958年撤销绥化专区,将绥化、望奎、绥棱、海伦、庆安、通河、木兰、兰西、巴彦等9县划归松花江专区;北安县划归嫩江专区;呼兰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撤销铁力县,并入庆安县;撤销德都县,并入北安县。1965年松花江专署由哈尔滨市迁绥化县绥化镇,改名为绥化专署。恢复安达县。绥化专区辖绥化、绥棱、海伦、庆安、肇东、明水、兰西、望奎、肇源、肇州、青冈、铁力、安达等13县。1967年5月,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绥化专员公署正式撤销,绥化专区遂改为绥化地区,地区革委会驻绥化县,仍辖原绥化专区管辖的13县。1970年4月,将铁力县划归伊春地区管辖。1970年绥化专区改称绥化地区。将铁力县划归伊春地区。绥化地区辖12县。1978年11月,根据新《宪法》的规定,将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绥化地区行政公署,“由实变虚”,为省政府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驻绥化县,管辖12县。(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1982年12月至1990年1月,绥化、安达、肇东、海伦4县先后撤县设市。1982年12月1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绥化县,设立县级绥化市。1984年11月17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4]159号)撤销安达县,设立安达市(县级),以原安达县的行政区域为安达市的行政区域。1986年9月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6]111号)撤销肇东县,设立肇东市(县级),以原肇东县的行政区域为肇东市的行政区域。1989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海伦县,设立海伦市(县级)。1992年8月21日,国务院批准将绥化地区的肇州县、肇源县划归大庆市。1992年12月1日,将肇州、肇源2县划归大庆市领导。是时,绥化地区管辖绥化、安达、肇东、海伦4市和望奎、青冈、明水、兰西、绥棱、庆安6县。 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9]154号):(1)撤销绥化地区和县级绥化市,设立地级绥化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北林区。(2)绥化市设立北林区,以原县级绥化市的行政区域为北林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北二西路。(3)绥化市辖原绥化地区的望奎县、庆安县、绥棱县、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和新设立的北林区。原绥化地区的县级安达市、肇东市和海伦市由黑龙江省直辖,绥化市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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