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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棱城区高清地图 ===
=== 绥棱县资讯概况 ===
行政区划:绥棱县辖4镇7乡:绥棱镇、上集镇、四海店镇、双岔河镇、靠山乡、后头乡、长山乡、克音河乡、绥中乡、泥尔河乡、阁山乡,76个行政村。有绥棱林业局、绥棱农场、黑龙江省农科院浆果研究所和两个部队农场5个县团级单位。县林场管理局辖:阁山林场、四海店林场、三吉台林场、半截河林场。县农业局辖农、牧三场。
自然资源:矿产资源:矿产资源:绥棱矿产得天独厚,经国家地质部门初步勘探,已发现182处22种。其中:金属矿产2种(金和铜),放射性矿产1种(铀),冶金辅助原料矿产2种(白云岩及大理岩),燃料矿产3种(煤、泥炭、油页岩),化工原料矿产2种(膨润土、磷),陶瓷原料矿产4种(瓷石、瓷土、凝灰岩、透辉石),建筑材料矿产6种(饰面石材、建筑石材、碎石道碴矿、墓碑石、建筑沙、粘土),其它矿产2种(矿泉水、麦饭石)。这些矿藏多数属于品位高、贮量大、易开采的优势矿产。五一铀矿,分布于绥棱林业局五一林场附近,是全国罕见的砂煤沉积型富铀矿,非常适合地浸法开采,建造核电站。前头井陶粒页岩矿,储量在500万立方米以上。矿山剥离层平均4.5米,距县城仅13公里,易于开采运输。经半工业试验,是目前黑龙江省页岩矿中质量最好的品种。泥炭总储量1191万吨。其中,半截河泥炭矿,矿体面积22.4平方公里,储量613万吨。绥棱泥炭腐殖酸含量高,平均为30.66%,最高达38.95%,高出其它地区5至13个百分点;有益成份含量大,特别是含氮量可达到2.48%,高出其它地区0.5个百分点。固氮解磷作用强,是生产泥炭生物复合肥、生化复合肥的重要原料。
水资源:本境水资源十分充沛,有大小河流30余条。主流为诺敏河、双岔河、克音河、泥尔基根河。其中,诺敏河、双岔河、泥尔基根河皆发源于东部山区。诺敏河居四河之首,河道总长220公里,县内总流域面积3024平方公里,河床平均宽度40--60米,平均深度2.5米,最深处达6--7米本境除有四条主河外,还有大小沟泡300多处,总水面达11.5万亩,可供养鱼水面8.5万亩。有向阳水库、红旗水库、宁家水库及上集灌区、阁山灌区、长山灌区,后头灌概小区、克音灌溉小区等,自流灌溉水稻20万亩。
农林资源:绥棱地处半山区,境内及周边地区农林产品资源十分丰富。方圆百里内年产优质大豆100万吨,绿色食品水稻50万吨以上。大豆主栽品种垦农18脂肪含量高达23.21%,黑农35蛋白质含量高达49.4%,比普通大豆分别高达3%和4%。水稻主栽品种“空育131”千粒重26.2克,糙米率83.1%,精米率74.8%,直链淀粉17.2%,蛋白质含量7.41%。“沙沙泥”米质纯正,米粒整齐,米味香醇,富含人体必需的硒、钙、磷、锌及多种维生素。绥棱林业局和四个国有林场年产红白松、落叶松、杨、桦、柞、椴等优质木材15万立方米,还有枝丫、树皮、锯沫等剩余物40多万立方米。特别是近年来绥棱已成为黑龙江省“四大木材批发市场”之一,每年有来自俄罗斯、大兴安岭等地的百万立方米木材在此交易集散。依托黑龙江省农科院浆果研究所的技术优势,绥棱的沙棘栽培、加工等技术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绥棘1号、2号、3号树苗供不应求。茫茫林海流金泻玉。广袤的林地盛产蕨菜、木耳、松籽、榛子等上百种山产品,以及人参、天麻、五味子、大力子等500多种野生中药材,年采集量分别可达1000吨和500吨以上。半山区的三棱草、狗尾草、山榆枝、柳条等资源是草柳编制品的理想原料,年供应量达80万吨,现已开发出了家居装饰、食品包装、祭祀用品等三大系列180多个品种,产品远销美国、东南亚等地,附加值极高。
草炭资源:本境草炭资源均有分布。据1983年绥棱县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办公室《绥棱县综合农业区划报告》显示,全县草炭面积30万亩,储量在1亿立方米以上。按全县区划而言分为三大类。一是山地丘陵沟谷草炭区,主要分布在东北山区内,为木质和草质混合型泥炭,储量在2000万立方米;二是山前台地沟谷泥炭区,主要分布在半截河、张家湾一带。储量达5000万立方米;三是河谷平原泥炭区,主要分布在克音河、诺敏河流域,草炭质量较好,储量达3000万立方米。泥草炭主要用于生物肥生产基料和园艺花卉肥料生产原料。目前,绥棱县已把开发泥草炭资源列入招商引资项目。
草原资源:全县农区和山区有草场近19万亩。其中:杂草类草甸草场(五花草塘)约占40%,主要分布在林缘缓坡地带或干湿交汇的草甸中;蔬林灌丛草甸草场约占30%主要分布在低山坡林缘;沼泽草甸草场约占30%,主要分布在沿河一带低洼地带。本境由于地处半山区,山区和平原地区草类繁多,主要有大叶樟草、小叶樟草、三棱草、蒲草、水稗草、塔头草、节骨草、乌拉草等。每到夏秋两季,草原上百花盛开,蜂飞蝶舞,自然景象十分美丽。
历史沿革:1990年10月23日,长山乡六部屯附近出土一座花岗岩石料墓碑。据碑文记载,早在清朝嘉庆三年(1798年)以前,本境六部屯已有外籍人家迁入本地开荒种地。清同治元年(1862年)自山东等地迁入本境20余户农民拓荒事农,形成自然屯落,称为“新立屯”;清光绪四年(1878年)“新立屯”改称“上集厂”(今上集镇);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划归新设置的绥化厅管辖。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呼兰城防经历由呼兰城移设上集厂,归呼兰厅管理;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归绥化府管辖。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废除旧制,将上集厂分防经历改为上集厂警察事务所;中华民国3年(1914年)7月13日,将上集厂警察事务所改为绥化县上集厂佐治局,同年设上集厂县佐;中华民国4年(1915年)4月,设置诺敏设治局,旋因与拟设诺敏县重名而改为绥楞设治局,同年7月1日设治员于上集厂正式开办,隶属绥兰道;中华民国6年(1917年)1月1日,将绥楞设治局改为绥楞县,为三等县,称“绥楞县公署”,县址上集厂;中华民国10年(1921年)6月,中华民国政府颁发县印,将“楞”字铸为“棱”字,遂改为绥棱县;1929年2月,撤销道制,改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管辖。伪康德四年(1937年)将绥棱县之“棱”字改为“稜”字;1939年6月,改隶北安省。实行街村制后,将县城(上集厂)改为绥稜街;伪康德八年(1941年)7月,伪绥稜县公署由绥稜街移驻兴农镇(今绥棱镇);1941年“兴农镇”改称“绥稜镇”;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绥稜县隶属黑龙江省。1947年2月至9月,隶属黑嫩联合省第一专区。黑嫩联合省分设后,由黑龙江省直辖;1956年3月,划归绥化专区管辖;1958年8月改隶松花江专区;1965年6月,松花江专区改称绥化专区,归绥化专区管辖;1980年根据国务院地名普查标准化处理规定,“稜”字改为“棱”字;1980年按地名普查标准要求,县名的“稜”字复改用“棱”字;1986年至1999年绥棱县隶属绥化地区行政公署管辖;2000年绥化地区行政公署更名为绥化市,绥棱县隶属绥化市管辖,县名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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