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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春市区高清地图 ===
=== 伊春市资讯概况 ===
国际荣誉:2007年6月26日至29日,市长许兆君应联合国第七届全球论坛组委会的邀请,参加了在维也纳举行的2007联合国全球论坛。联合国常务副秘书长米基罗出席论坛并致词,来自世界一百多个国家的代表参加了论坛。会议期间,会议组委会、联合国友好理事会,世界和谐基金会为“世界十佳和谐城市”颁发了奖牌和证书,由于伊春市在公共服务与管理上的创新思想,在严管资源、停伐红松、保护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方面做出的卓越贡献,赢得了评选委员会专家的认可,与巴黎、柏林等共同获得了“世界十佳和谐城市”称号,伊春市是唯一获此殊荣的中国城市。会上,联合国经济社会事务部公共行政局长还为伊春市颁发了入选联合国纲要示范城市证书,这也是第一个中国城市得到这一荣誉。据了解,2006年8月联合国经济社会事务部官员斯拉瓦,联合国友好理事会主席努尔布朗,世界和谐基金会主席富兰克刘曾到伊春市,就生态保护、林权制度改革等情况进行了考察,对伊春市严管资源、停伐红松、林权改革等一系列做法给予了肯定。会议期间,市长许兆君受到了联合国常务副秘书长米基罗的接见,并与他一起敲响了象征和谐的“世界和谐钟”。许兆君在论坛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伊春的概况并接受了联合国电台、电视台的专访。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获得诸多的联合国殊荣奖既是对伊春市近几年工作的肯定,又是对我们今后工作的鼓励,我们要以此为新的起点,为保护森林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作出新的贡献。伊春市被授予“中国自然水域漂流之乡”称号,8月11日,在2010中国·伊春“中际联盟杯”国际自然水域漂流大赛开幕式上,我市被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授予“中国自然水域漂流之乡”称号。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四部主任魏星为我市授牌,市长王爱文代表市政府接牌。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自然水域漂流运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我市、我省和我国自然水域漂流运动的竞技水平,经市政府申请,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特授予伊春市“中国自然水域漂流之乡”称号。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负责人认为,我市自然水域资源非常丰富,境内共有大小河流702条,分别属于黑龙江和松花江两大水系。这些河流纵贯小兴安岭全境,均属自然水域,是纯天然无污染的水质,同原生态自然环境浑然一体。河道宽窄适度、蜿蜒曲折,水流时急时缓、跌宕起伏,为开展自然水域漂流运动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目前,我市已有31条设施齐备、服务优良的漂流河段,为国内外广大漂流爱好者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优质的服务。
历史沿革:伊春市,以汤旺河支流伊春河得名。伊春,蒙古语“依逊”,意为“九数”。伊春的历史,可以上溯到周朝,时为肃慎族的活动区域。战国到南北朝时为貉、扶余、寇漫汗和豆莫娄属地。隋唐时期,属黑水靺鞨七部之一的黑水部和河北道黑水都督府。辽宋时期属东京道女真五国部属地。金代,伊春为上京会宁府蒲与路所辖。元属辽阳行省水达达路。明朝为奴尔干都司屯河卫辖区。清初,为宁古塔昂邦章京辖地。1662年(康熙元年),宁古塔昂邦章京升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伊春地属之。1683年,宁古塔将军所辖西北地区设置黑龙江将军,伊春在其辖境内。1698年,黑龙江将军之下设置齐齐哈尔副都统,伊春为其辖境。清末民初,划归汤原县管辖,为原始森林地区。东北沦陷后,1941年11月建成绥佳线铁路后,于1942年7月修建汤林线铁路南岔至伊春段,日本殖民主义者开始进行掠夺式地乱砍滥伐。1945年春,伪汤原县公署于伊春设立伊春街。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隶属汤原县南岔区管辖,1949年10月设置伊春镇。1950年建立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下设南岔等5个森工分局。为了适应森林工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松江省人民政府于1952年7月报请设置伊春县。同年9月29日,东北人民政府民政部函告:“经中央内务部批示,同意将汤原县伊春林区划出,成立伊春县,县府设在伊春街”。全县共7.5万人,为丁等县。12月1日,伊春县政府正式成立,由松江省直辖。1954年7月,将小白、朗乡两镇划归铁力县管辖。同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由黑龙江省直辖。由于森林工业的迅速发展,1955年底,全县人口剧增到23万人,且政权组织与党的组织、经济组织不相适应,1957年7月26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伊春县,设置伊春市(地级),以原伊春县的行政区域为伊春市的行政区域,市人民委员会驻伊春镇。伊春市由省直辖。同年11月20日,省人民委员会通知,撤销原伊春县的伊春、南岔等13个镇和佳林乡的建制,分别设置伊新、南岔、双子河、五营、带岭、翠峦、美溪、浩良河8个市辖区。1958年2月13日,召开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正式设置伊春市,撤销伊春县。同年8月,改隶松花江专区。1960年增设新青、五星、大丰、东风、红星、上甘岭、乌马河、大西林8个市辖区,全市共辖16个区。1962年12月,将16个区调整为11个区,撤销了东风、红星、上甘岭、乌马河、大西林5个区。翌年4月,撤销五星区,并入五营区。1964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撤销伊春市,设置伊春特区,试行“政企合一”的体制,“实行双层领导制度”,有关企业工作以林业部为主,有关地方工作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领导为主。同年12月,设置乌敏河、上甘岭、友好、东风、红星5个区,全市共为15个区,基本上是1个林业局1个区,“政企合一”。1965年4月,撤销伊新区设置伊春镇和伊东区。1966年4月,撤销伊东区并入乌敏河区。1967年5月5日,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伊春市革命委员会,伊春特区随之撤销。同年设立乌伊岭区,将伊春镇改为伊春区。1969年10月,设置西林区;撤销浩良河区,并入南岔区;撤销双子河区,并入友好区。1970年4月1日,设置伊春地区,实行地市合一。同时,将黑河地区的嘉荫县和绥化地区的铁力县划归伊春地区管辖。伊春地区由省直辖。是时,伊春地区共辖15区、2县。1979年12月1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伊春地区,恢复伊春市(地级),由省直辖。原伊春地区的嘉荫、铁力两县仍归伊春市领导。1983年12月24日,省人民政府批准,乌敏河区更名为乌马河区,东风区更名为汤旺河区,大丰区更名为金山屯区。1988年9月1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铁力县,设立铁力市(县级),由伊春市代管。至此,伊春市共辖15个区,领导1个县,代管1个市。1992年,伊春市位于黑龙江省北部,纵贯小兴安岭山脉。东邻鹤岗市和汤原县,南接依兰县,西南与铁力市毗连,西与庆安、绥棱县接壤,西北与逊克县分界,东北与嘉荫县相连。全市总面积19655平方公里。全市共辖伊春、南岔、带岭、西林、金山屯、美溪、翠峦、乌马河、友好、上甘岭、五营、红星、新青、汤旺河、乌伊岭15个市辖区。1992年末全市(不含所辖县市)总人口86.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79.9万人,占92.7%。市政府驻地伊春区。邮电通讯业: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59321万元,同比增长4.5%。全市年末局用交换机总容量已达到77.7万门,当年新增交换机容量4.2万门,光缆线路长7830公里;城市电话用户37.1万户,下降6.5%;乡村电话用户6.4万户,下降3%。年末移动电话用户达29.5万户,增长17.1%。全市电话(固话+移动)普及率达到56部/百人。互联网用户达到54645户,下降11.7%,其中:宽带用户47506户,增长26.5%。
行政区划:伊春市辖15个市辖区、1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伊春市面积39017平方千米,人口132万(2003年)。伊春区面积100平方千米,人口15万人。邮编153000。南岔区面积3088平方千米,人口14万人。邮编153100。友好区面积2366平方千米,人口7万人。邮编153031。西林区面积457平方千米,人口5万人。邮编153025。翠峦区面积1560平方千米,人口5万人。邮编153013。新青区面积1181平方千米,人口5万人。邮编153036。美溪区面积2259平方千米,人口5万人。邮编153021。金山屯区面积1850平方千米,人口5万人。邮编153026。五营区面积1040平方千米,人口4万人。邮编153033。乌马河区面积1254平方千米,人口4万人。邮编153011。汤旺河区面积1263平方千米,人口4万人。邮编153037。带岭区面积1041平方千米,人口4万人。邮编153106。乌伊岭区面积3162平方千米,人口3万人。邮编153038。红星区面积3042平方千米,人口3万人。邮编153035。上甘岭区面积1461平方千米,人口2万人。邮编153032。铁力市面积6620平方千米,人口39万人。邮编152500。市人民政府驻铁力镇。嘉荫县面积7273平方千米,人口8万人。邮编153200。县人民政府驻朝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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