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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莘县城区高清地图 ===
=== 莘县资讯概况 ===
行政区划:莘县辖4个街道:莘亭街道、莘州街道、燕塔街道、东鲁街道,15个镇:张鲁回族镇、朝城镇、观城镇、古城镇、大张家镇、古云镇、十八里铺镇、燕店镇、董杜庄镇、王奉镇、樱桃园镇、河店镇、妹冢镇、魏庄镇、张寨镇,5个乡:大王寨乡、俎店乡、徐庄乡、王庄集乡、柿子园乡;共1153个行政村。
交通运输:莘县东依京九铁路,北靠济邯铁路、济聊高速公路,临商、蒙馆、临观、齐南省道穿越县境,交通便利。莘县地下水资源丰富,又属全省六大灌区—彭楼引黄灌区,年引黄河水5亿立方米。同时,电力充足,通讯便捷,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同时在建或即将建设的交通要道有:德商高速、阳安高速、泰聊铁路。
自然地理:地形:莘县属黄泛平原,地势平坦,土层深厚。海拔49.0-35.7米。西南高,东北低,南北地面坡降1/6000,东西坡降1/4000。由于历史上黄河多次改道、泛滥,形成了高中有洼、洼中有岗的微地貌,主要由河滩高地、沙质河槽地、缓平坡地、河间浅平洼地、河道决口扇形地等组成。
气候:莘县属暖温带亚湿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期,温度适宜,光照充足。年平均辐射量1177万焦耳/平方米,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420.5小时,日照率为55%。多年平均气温13.2℃,一月份平均气温-6.6℃,极端最低气温-22.7℃。日平均气温≥0℃的平均持续天数为294天,活动积温4993.5℃;≥10℃的平均持续天数为208天,活动积温4464.3;≥20℃的平均持续天数为119天,活动积温3006℃。无霜期平均为119天,年平均降水量551.5毫米,多集中在6、7、8月份,对农作物生长非常有利。
水文:境内主要有徒骇河、马颊河、金堤河、金线河4条自然河流和7条人工干沟,总长359.74公里。河网密度平均每平方公里3.85公里,径流量多年平均6345万立方米。
土地资源:全县可利用土地面积213万亩,其中已开发利用的207万亩,占97%;未开发利用的6万亩,占3%。按土壤表层质地分,壤质土占82.4%,是发展农业生产的理想土壤。水资源。总量46520万立方米,其中当地水资源多年平均为20471万立方米,过境河流水量多年平均为26049万立方米。水资源可利用量多年平均为21559万立方米,其中当地水资源13458万立方米,客水资源8101万立方米。地表水占水资源总量的56%,可利用率为31%。地下水占水资源总量的44%,可利用率为65.7%。
水资源:总量46520万立方米,其中当地水资源多年平均为20471万立方米,过境河流水量多年平均为26049万立方米。水资源可利用量多年平均为21559万立方米,其中当地水资源13458万立方米,客水资源8101万立方米。地表水占水资源总量的56%,可利用率为31%。地下水占水资源总量的44%,可利用率为65.7%。
生物资源:粮油作物有小麦、玉米、大豆、棉花、花生等20多种;瓜菜作物有香瓜、双孢菇、韭菜、白菜、萝卜、大蒜、大葱、西瓜等120多种。果树有苹果、梨、桃、枣、杏、柿等10多种。用材林有杨、柳、槐、桐等近20种。家禽家畜主要有鸡、鸽、猪、羊、牛、马、驴、骡等10多种;鱼类和水生植物有鲤、鲫、草鱼、虾、藕、荸荠等30种。其他有各种花卉、饲草和药材130多种。
油气盐资源:初步探明,境内石油储量3000多万吨,天然气储量10亿多立,方米,盐矿储量300多亿吨。2008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140.4亿元,增长13%;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1亿元,增长14%,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8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9.2亿元,增长30.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56.6亿元,增长23.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08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111元,分别增长13%和14.5%;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67.5亿元,比年初增加13.6亿元。莘县自然资源丰富,中原油田采油三厂坐落在县境南部,境内已探明原油储量10亿多吨,天然气储量100亿多立方米;地下盐矿储量十分丰厚,且利于开采,北部马西自然保护区拥有10万亩人造林海,林木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
历史沿革:唐虞三代属兖州之域,春秋时为卫国莘邑。公元前221年,秦兼并六国,分为36郡,时属东郡,始置阳平县。后齐改为乐平县。后周设莘亭县。586年(隋开皇六年)复称阳平县。588年改称清邑。606年(隋大业二年)始称莘县至今。宋代先后属河北东路大名府和中书省南部东昌路。明代属东昌府。春秋时期:莘县属卫国,战国时期,莘县改属魏国,秦行郡县制,属东郡。汉承秦制,西汉初曾封王建国,郡国并称。至武帝始设州部,分全国为13个刺史部(州)。是时,莘县属兖州部东郡,三国袭汉制,莘县属司州部阳平郡,晋朝仍为州、郡、县3级制,莘县属司州部阳平郡,南北朝时期仍承晋制。后魏,莘县属济州部济北郡。齐周,莘县属司州部阳平郡。隋初废郡存州,莘县属魏州武阳郡,唐朝,州郡之上增设道,始分全国为10道,至733年(开元二十一年)改为15道。是时,莘县河北道魏州魏郡。,宋初,废道设路,路辖府、州,府、州辖县。是时,莘县属河北东路大名府魏郡。辽、金承宋制,分其所辖治的北方为19个路。莘县属大名路大名府。元代,全国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行省下设路、州、县。是时,莘县属东昌路总管府;隶山东省。明代,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废路存府、州,全国分统于15个布政司,亦称15个省。是时,莘县属山东布政司东昌府。清代通称为省,全国初为18个行省,后增至22个行省,省下为府、县两级。是时,隶山东省。莘县属东昌府。自1840年鸦片战争至1919年辛亥革命推翻帝制的80年间,域境建置无大变化。1912年,山东省废府设道,属济西道,1914年改属东临道。1928年废道,直属山东省。1936年,全省下设12个行政区,区设行督察专员公署。莘县属鲁西北为第六区,1937年,7月7日芦沟桥事变发生至1938年,莘县成为沦陷区。抗日战争爆发,共产党领导下的县、专区抗日民主政权逐步建立。1939年10月,鲁西北行政委员会成立。1940年4月,成立鲁西北行政主任公署,下设泰西、运西、鲁西北、运东4个专署。是时,莘县属鲁西北专属。1941年6月,中共中央北方局决定鲁西行署和冀鲁豫行署合并,成立新的冀鲁豫行署,辖7个专署,原鲁西行署的泰西、运西、鲁西北、运东为第一、二、三、四专署,原冀鲁豫行署的辖区为第五、六、七专署。是时,莘县属第三专署,1943年,原冀鲁豫行署第三专署与冀南行署第七专署合并为冀鲁豫行署第七专署。是时,莘县属之。1944年5月,冀南行署、冀鲁豫行署合并为新的冀鲁豫行署。1945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北方局,建立晋冀鲁豫和晋察冀两个中央分局,同时恢复冀鲁豫、冀南两区行署,冀鲁豫行署辖8个专署,莘县属冀南行署第一专署。1947-1948年8月,莘县冀南行署第一专属。1949年8月20日,聊城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成立,属平原省。莘县隶属该区。1949年至1952年属平原省聊城地区。1952年10月划归山东省聊城专区。1958年底撤销莘县建制,属地划归范县、冠县。1961年7月1日复置莘县。1967年聊城专区改称聊城地区,莘县属之。1997年8月属地级聊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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